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成农牧〔2008〕14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金牛区商务局,高新区经发局,直属相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5月12日,我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发生了7.8级强烈地震,此次地震给我市畜牧生产带来巨大损失。为防止灾后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现就做好灾后动物防疫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坚守岗位。5.12地震灾情造成的大量动物死伤,动物抵抗力下降,死亡动物尸体腐败,加之高温高湿气候,极易导致病原微生物生长和扩散,引发猪链球菌病、炭疽等多种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爆发流行。因此,各地农业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大灾之后防大疫的防控意识,坚守工作岗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大灾过后无大疫。
二、做好地震灾害死亡的畜禽无害化处理,防止疫病的发生。此次灾情造成不少畜禽被倒塌的房屋砸死,如不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很快会腐烂发臭,病菌将到处扩散,不仅污染环境,还容易引起人畜疫病流行。因此,各地农业部门务必及时处理因灾情和动物疫病致死的畜禽尸体,要采取消毒、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措施,禁止向水源、河流、路边等处随意丢弃畜禽尸体,避免因畜禽尸体处理不当而引发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流行。
三、加强消毒工作,防止疫病的传播。震后近期连续大雨,死亡畜禽和各种污物随水流动,水源、圈舍等卫生环境易受到污染。同时,土壤中的病菌易被水冲出来。因此消灭环境中病原体,是当前切断传播途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流行,保障人畜健康的关键措施。各地农业部门必须进行兽医卫生大消毒。要及时加强消毒药品组织调运,加强受灾养殖场(户)消毒工作指导,指导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加强防疫管理,落实卫生消毒、粪污无害化处理等防疫措施,防止发生疫情。
四、加强检疫工作,防止病害病死畜禽上市。各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加强畜禽的产地和屠宰检疫及市场监督,严禁宰杀、食用、转运、加工病害病亡的畜禽尸体。要加大对倒卖、屠宰、加工病害病死畜禽行为的打击力度,防止病害死亡的畜禽及其产品流入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