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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农资打假工作确保灾后恢复生产的紧急通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农资打假工作确保灾后恢复生产的紧急通知
(成农办〔2008〕39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供销社,高新区经发局,直属有关单位,机关相关处室:

  当前,正值抗震救灾的关键时刻和春耕生产的重要时节。为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确保抗灾救灾恢复生产和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各级农业(供销)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迅速行动,确保农资供应,认真做好当前农资打假工作,切实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坚决杜绝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哄抬销售价格的行为发生。

  一、迅速行动,确保农资质量。要积极组织农业执法人员,深入到农资批发市场、经营网点开展拉网式检查,特别是针对当前灾后恢复生产急用的蔬菜种子、肥料、农药、农用薄膜等农资产品,要进行全面清查,不留死角。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没收不合格的农资产品,坚决打击制假黑窝点。

  二、严密监测农资价格和供应情况。当前,化肥等农资产品价格高位运行,农业生产的成本不断提高。特别是受灾害影响,部分地区农资产品呈现货紧价高态势。各区(市)县农业部门要加强农资市场调研,严密监控农资价格和农资货源情况。对乘机串通涨价、囤积农资、哄抬价格的行为要及时会同物价、工商等部门坚决查处。对农资供应短缺,影响救灾恢复生产的,要及时帮助组织货源,满足供应。当地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农业部门协调解决。

  三、切实加强案件查处。对在灾后重建和春耕生产中,趁火打劫,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要进行严厉打击。对群众举报性质严重的案件,要快速调查取证,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查假劣农资的来源和去向,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各区(市)县农业(供销)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发现农资市场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将当前农资打假工作中的重要信息和案件等情况及时上报我委法规处。

  联系人:赵宇航

  联系电话:61883539,61883550

  传真:61883550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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