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成农机〔2008〕14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高新区经发局,直属有关单位,机关相关处室: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等七部门和省农机局《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成安监发〔2008〕69号)(川农机发〔2008〕64号文)精神,结合我市农业安全生产的实际,现将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年是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第七年,是国务院确定的“隐患治理年”。各区(市)和各单位要从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成都的高度,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落实好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唱响“安全发展”的主旋律,落实“隐患治理年”各项措施,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推进全市农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打下坚实基础和强有力的思想文化保证。
二、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要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各项任务,强化各部门和各级领导的安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前要认真贯彻执行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对“5.12”汶川8.0级大地震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抗震救灾的部署和具体安排,要紧紧围绕“5.12”汶川8.0级大地震造成巨大灾害的现实情况,抓好生产恢复重建工作的各项安全工作。
三、活动形式
各区(市)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定科学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具体计划,落实活动经费,组织、指导本地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区(市)县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各区(市)县和各单位要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培训、安全知识下乡、执法监督检查、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并将《
安全生产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穿到“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始终,贯穿于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