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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委农工办、中共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党组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中共成都市委农工办、中共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党组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成委农发[2008]12号)


直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党支部:

  近年来,我委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以及省九次、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开拓我市现代农业新局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5·12”特大地震灾害以来,我委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农委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致,全力以赴,奋力抗震救灾。在狠抓秸秆禁烧,确保空中运输通道畅通;狠抓灾后动物防疫,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狠抓生产自救,确保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发展,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再创佳绩,经研究决定,在中国共产党诞辰87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总支、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开展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总支、党支部)从直属各单位及机关党组织中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从正式党员中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农委系统的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以及省九次、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特别是在“5·12”抗震救灾工作中成绩突出;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成绩显著;党支部的协助、保证和监督作用发挥好,所属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团结、勤政务实、密切联系群众、开拓精神强,得到党员和群众拥护。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牢记党的宗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在“5·12”抗震救灾工作中成绩突出;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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