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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水管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水管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赣建城【2011】8号)


各市、县建设(城管、水务)局(委):
  为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和进水浓度,确保全省市、县(区)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全省县(市)排水管网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加强排水管网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排水管网渗漏排查工作。各地要立即对城区内排水管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一是对发现渗漏的部位及时修复、对损坏的部位及时修补、对堵塞的部位及时疏通,对损坏严重又不宜排水的地段要结合旧城改造、棚户区建设进行全面改造,重点要做好对沿河、沿湖等水系敷设的截污干管及检查井、阀门与管道接头处进行排查,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二是新建排水管网一律要做闭水试验。工程验收时未做闭水试验的排水管网要补做试验,对发现渗漏的管网要及时维修。三是要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市)排水管网建设规划(2010年-2020年)>的通知》(赣建城【2011】6号)要求,结合近期城镇建设的需求和排水专项规划,制订2011年排水管网建设和资金安排计划,其中城镇排水管网没有覆盖到的地段和区域必须列入今年的建设计划并尽早实施。
  上述工作要确保在3月底之前完成,各地在4月1日前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我厅城建处。
  二、切实做好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的截污工作。各地近期要重点对城区入河、入湖生活污水排污口进行专项排查,对未接入截污干管的排污口,要按照排水专项规划和近期城镇建设的要求,在6月底之前完成截污管网建设或改造,将污水截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并于6月30日前将工作有关情况书面报送我厅城建处,我厅将在三季度对该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省政府大院北二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08室,邮编:330046
  2、联系人:邹 凌 、单人龙
  3、联系电话:0791-6253307 ;传真:0791-6239782
  4、电子邮箱:cj89649088@yahoo.com.cn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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