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生局关于表彰苏州市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苏卫科人〔2008〕18号)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各医疗卫生单位:
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特大地震后,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下,我市卫生系统在第一时间迅速行动,先后组建了10批赴川抗震救灾医疗救援队、卫生防疫队、卫生监督队等奔赴四川抗震救灾一线,深入到灾情最严重的地方,深入到困难最大的地方,以灾情为命令,视时间如生命,认真履行了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光荣使命。当灾区伤员转入我市救治期间,各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全力以赴地投入到伤员转运和救治康复工作中。不管是前方救援防疫还是后方救治康复,都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他们以实际行动出色地完成了党和政府交给的光荣任务,树立了苏州卫生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各级领导和灾区人民的高度赞扬。
为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苏州市卫生局决定授予张家港市卫生局等10个集体“苏州市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胡浩成等71名同志“苏州市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当前,抗震救灾工作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灾后重建等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苏州市卫生局号召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医务人员,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的对口支援工作,一手抓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努力把抗震救灾精神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推动我市卫生系统改革与发展的强大动力,忠诚履行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神圣使命,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贡献力量。
附件:1. 苏州市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名单
2. 苏州市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
苏州市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
(10个)
张家港市卫生局
常熟市卫生局
太仓市卫生局
昆山市卫生局
吴江市卫生局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苏州市立医院
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