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农业委员会机关委员会关于在市农委系统开展党组织与贫困户“结对帮扶”活动的通知
(成农委机党〔2008〕14号)
直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搞好我委对口帮扶邛崃市大同乡会龙村工作,充分发挥农委系统各级党组织在扶贫帮扶、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按照成农人〔2008〕18号文件要求,现将农委系统开展党组织与贫困户“结对帮扶”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组织“结对帮扶”责任制。“结对帮扶”活动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联系农民群众的一项重要制度。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牵头,群团组织配合,广大党员干部参与的积极作用,真帮实扶,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要把“结对帮扶”活动与深入推进惠民行动、“党员先锋工程”、“党员进万家”、改进工作作风等活动结合起来,提高帮扶活动的质量,使帮扶活动真正收到实效。
二、积极丰富“结对帮扶”活动的内容。要把“结对帮扶”活动与广泛宣传党的农业、农村工作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部署,和推进一体化、建设新农村结合起来,加强沟通和理解,激发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激发受灾农户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激情,激发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改变贫穷落后的内在动力。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到对口帮扶的贫困户家中,广泛开展为贫困户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活动,要结合会龙村产业发展规划,帮助贫困户制定脱贫致富计划;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帮助提高其致富技能,增强“造血”功能。通过努力,实实在在地为贫困户解决一些生产与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
三、努力创新“结对帮扶”活动的方式。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委党组织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的经验和模式,努力创新活动方式,将帮扶任务分解落实到所属党支部或党员(不含离退休党员党支部),采取党支部或党员包户、包片、包基地等办法帮助发展生产,还可通过帮助贫困户销售农产品等措施支持和发展生产。在经费的筹措上,采取农户自筹为主、项目资金支持部分、单位和党员干部群众捐助一些的办法多方筹集,使“结对帮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全年基层党组织深入对口帮扶的贫困户家庭不得少于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