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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奥运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奥运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成农办〔2008〕61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高新区经发局,直属相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为确保奥运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省厅(局)和市政府的部署,现就做好奥运期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切实加强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站)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制定奥运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具体工作方案,安排专人包基地、包企业、包专合组织,明确监管责任人,实行驻场监管,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监管,规范制度

  要对涉奥企业、专合组织和基地生产全过程实施监督。督促生产者严格执行农业质量标准和无公害生产制度,坚决杜绝违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等农业部公布的各类禁用农药,坚决杜绝违规使用“瘦肉精”等农业部公布的各类禁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全面建立和规范生产档案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制度。畜产品产地检疫率和屠宰检疫率要达到100%,依法严处屠宰、加工、销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监测,严格准出制度

  要将所有涉奥农产品生产企业、专合组织和基地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对其销往奥运举办城市的农产品做到每出必检,车车把关,质量不合格的不得出场或调运,并依法进行销毁。要建立健全台帐制度,做到产品检测有记录、有报告、有档案,销售台帐有生产批号、有销售数量、有销售去向。所有销售产品应确保可追溯。

  四、加强督查,及时沟通信息

  要对可能涉奥的农产品生产企业、专合组织和基地再次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逐个进行检查和指导,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整改,并将检查落实情况于在7月10日前报送市农委农质处。7月中旬,市农委将组织人员进行督查,对监管不力的,将通报批评。从7月11日开始,涉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实行每周一报,突发事件随时上报。每周五各区(市)县农业部门要将各企业、专合组织和基地涉奥的农产品监测情况报市农委农质处。联系电话61883570、61883571;传真61883572;电子邮箱cdsnwnz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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