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的紧急通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的紧急通知
(成农办〔2008〕60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供销社,高新区经发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保障灾后恢复生产和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省农机局、省畜牧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委决定从7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以种子、肥料、农药等重要农资产品为重点,深入到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黑窝点、无证无照经营单位和个人。

  对列入购机补贴目录的各类农业机械,要进行重点监管。对假冒伪劣和未经检验合格等危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要配合有关部门予以严厉打击。

  加大兽药打假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农办医[2008]15号、省畜牧食品局川畜食函[2008]207号文件精神,切实开展兽药市场集中整治,加大兽药打假力度,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市场,严禁违禁兽药和非法兽药产品流入市场、进入养殖户,确保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对在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予以坚决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严格投入品监管措施

  排查禁用农药。深入检查农药登记、生产、经营、使用以及标签标识管理等情况,坚决打击违法生产、销售禁用农药的行为。

  加强农资使用环节的监管。对种植业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要逐一检查其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和库存情况,坚决防止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

  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加大对农业投入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例行监测,重点监测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和企业,对质量不合格、源头不明确的要彻查源头,依法处理。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做好当前农资打假工作,对于农业抗震救灾、恢复生产和确保奥运农产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法规处、农质处、社务处、畜牧处、农机处、市执法支队、市动防总站要协调配合,组织人员分别对农资、农业投入品和兽药进行专项督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