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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业污染源数据处理阶段质量核查的通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业污染源数据处理阶段质量核查的通知
(成农办〔2008〕64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

  根据《成都市农业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的安排,市污染源普查农业组将于7月21日-30日对全市农业源数据处理进行核查,以保证农业源普查录入和上报数据的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随机抽取各区(市)县样本区的各类普查对象(种植业15个,畜牧业15个,水产业10个)的电子版录入信息与纸质普查表的各项指标对比,检查数据的错录、漏录情况,计算“指标录入差错率”和“指标漏录率”,填写《数据录入质量核查报告单》。

  二、核查时间:7月21日,青白江、金堂;7月22日,彭州、郫县;7月23日,邛崃、大邑、崇州;7月24日,双流、温江;7月25日,蒲江、新津;7月28日,龙泉驿、新都;7月29日-30日对五城区和都江堰的录入数据进行集中核查(地点在市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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