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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二〇〇八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重点的通知

  五、推进重点产业发展。按照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在抓好农业十大优势产业发展的同时,继续重点推进生猪、茶叶、猕猴桃三大产业的发展。特别是要结合灾后重建规划,努力协调市农发投公司、小城投公司和农物投公司,加大投融资力度,争取今年投资额度超过100亿元。重点支持抓好龙门山一带茶叶、猕猴桃基地的恢复建设;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受损厂房、设备的维修和原料基地的建设,尽快恢复生产能力;进一步拓展市场,强化农产品品牌营销和市场网络建设。

  六、推进农业招商引资。积极会同市级有关部门,配合区(市)县,主动承接产业转移。继续有针对性地收集、包装一批重大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农业物流项目,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借助“西博会”和“上海农副产品大联展”等平台,争取引进一批大的项目。全年争取引进3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农业项目50个以上,实际到位资金力争达到30亿元以上。同时,要做好项目的跟踪工作,对于意向性的项目要尽快签约,签约的项目要尽快开工,开工的项目要尽快建成,建成的项目要尽快投产见效。

  七、推进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在完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双流、大邑等区(市)县农业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同时,积极协调都江堰、彭州、崇州等重灾区,利用对口帮扶省市的力量,推动灾区基层农业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在编制好规划的基础上,尽快启动基层农业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

  八、推进农用地产权制度改革。结合灾后重建规划的实施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全力配合区(市)县,加快推进农用地产权制度改革,扎实做好确权、颁证和流转工作,进一步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进一步加大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力度,加快土地集中集约和规模化经营,强化现代农业的产业支撑。年内,力争完成新增耕地流转面积55万亩。

  九、推进农民持续增收。抓好种养业发展,促进农民增加生产经营性收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在灾区恢复重建过程中,采用以工代赈方式,鼓励农民参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务工收入。鼓励农业产业化企业招收灾区劳动力,增加农民劳务报酬。依托对口支援政策,鼓励农民异地就业,按照国家确定的“一省帮一重灾县”的原则,依靠支援方大量吸纳灾区劳动力。进一步做好“农进超”协调工作,在支援方设立农产品直销窗口,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一、二、三产业互动,扩大农民就业增收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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