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成农办〔2008〕91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生鲜牛奶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市)县农业部门要迅速成立生鲜牛奶质量专项检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靠前指挥,对辖区内的奶牛养殖场(小区)和挤奶站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查处使用三聚氰胺等国家明令禁用的添加剂、药品和掺假使假的违法行为,检查覆盖率必须达到100%。
二、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各区(市)县农业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工作制度,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奶牛养殖场(小区)和挤奶站要设立奶源质量管理监督员,负责奶源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生鲜牛奶质量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对奶牛养殖场(小区)和挤奶站的管理力度。引导养殖户集中饲养,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养殖环节的技术培训。严格按照《
畜牧法》的要求,所有奶牛规模养殖场(小区)都要建立投入品记录、动物防疫和治疗记录。严禁使用和添加国家明令禁用的药品和添加剂,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杜绝不合格生鲜牛奶流入市场。
四、开展奶牛饲料和自配料质量安全检查。杜绝在饲料中添加违禁药物和有害化学物质,饲料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生产记录、产品留样观察和可追溯制度。对非法生产、经营和添加违禁药物和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要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严厉查处。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从现在开始到9月20日前,各区(市)县农业部门要在每天下午15:00点前将生鲜牛奶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报市农委农质处,遇到重大信息随时上报。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