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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大力加强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一)健全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把抗震救灾应急指挥纳入全市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建章立制,明确分工,建立健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逐步形成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抗震救灾指挥体系。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加强灾害损失快速评估、灾情实时获取和快速上报等系统建设,为抗震救灾指挥决策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地震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

  (二)加强地震灾害救援力量建设。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成立后,逐年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加强救援技能培训,不断提高队伍应急救援能力。积极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各县区组织部门、共青团和地震局要以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为主要力量,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并定期开展专业化训练,使之能够在灾害来临时,真正成为应急救援的能手和组织群众自救互救的骨干力量。加强地震应急救援社会动员机制建设,建立乡镇、街道防灾助理员和震时灾害速报制度。建立和完善市、县区两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推进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责任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

  (三)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进一步完善南湖公园应急避难场所,扩大市级应急避难场所示范点建设成果,在五象新区建设一处有一定规模的应急避难场所。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体育场(馆)和露天大型停车场等相关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合理规划,大力推进本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统筹安排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在“十二五”期间,每个县区要因地制宜建设一个应急避难场所。(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地震局、市城乡建委、市园林局、各县区政府)

  (四)加强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政府部门、大型企业、重点危险源管理单位等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并组织开展不同层级、不同方式的地震应急演练,实现应急演练常态化。适时组织跨县区、跨部门以及军地联合抢险救灾演练。建立和逐步完善地震应急预案执行监督机制与预案评估机制,对重要、典型的预案演练和地震事件应对做好总结评估。(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地震局、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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