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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版权局关于对抗震救灾作品实施免费著作权登记的通知

成都市版权局关于对抗震救灾作品实施免费著作权登记的通知


各区(市)县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成都市社会各界创作了大量可歌可泣以抗震救灾为题材的摄影、音乐、文字等各类珍贵作品。这些作品不仅是创作人员冒着生命危险,克服各种困难,深入救灾一线,在特定环境下创作的作品,还是人类在大灾面前珍贵的历史资料和凝聚民族精神的载体,也是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不竭源泉。

  为鼓励各类抗震救灾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成都市版权局在党中央、国务院发出举全国之力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大背景下,创新思维,争取到对以“5·12”抗震救灾作品实施免费登记的重大政策,并经四川省版权局授权,负责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抗震救灾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先期审查和受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2008年12月31日前,凡是以抗震救灾、恢复重建为题材的诗歌、散文、小说、摄影、电视剧等各类作品,作者可到我局直接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也可通过各区(市)县版权管理部门转交我局办理。此类作品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特别优先服务。对办理此类作品的申请人,提供全程服务指导。申请人可根据“抗震救灾作品著作权免费登记办理程序”的登记要求,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提交登记所需资料。

  三、加强业务培训。对办理作品登记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强化培训,把好登记审查关口,避免侵权事件发生。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版权保护意识。各区(市)县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各种媒体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广而告之,让公众知晓政策,并积极进行版权登记。同时,应重点关注各类抗震救灾、恢复重建题材的优秀作品,积极推动相关的版权贸易,促进此类作品的快速传播。

  联系人:唐中全 杨再富

  电 话: 61885390 61885389

  附件:抗震救灾作品著作权免费登记办理程序及相关表格

  成都市版权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抗震救灾作品著作权免费登记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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