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初审(8月7日-8月16日)。考生报名后,各区(市)县组织人事、团委、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密码和操作方法,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2日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8月8日-8月17日)。资格初审合格者,应及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缴纳考务费30元(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标准的60%收取),同时按网络提示打印《2009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招募考试信息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网上缴费于8月17日24:00截止(家庭有困难的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减免报考费用)。
8月18日,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报名总人数告知各区(市)县,各区(市)县须于8月20日前将考场设置情况报市人事考试中心,供制作准考证使用。
4、打印准考证(8月22日-8月28日)。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09年8月22日9:00至8月28日24:00期间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5、笔试(8月29日)。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场设在各区(市)县,由各区(市)县组织人事、团委、劳动保障部门实施。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6、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9月8日)。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前述网站和各区(市)县组织人事部门公布。面试入围人员按照招募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
7、资格复审(9月9日-9月11日)。各区(市)县组织人事、团委、劳动保障部门对面试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2009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招募考试信息表》。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面试(9月12日-9月13日)。各区(市)县组织人事、团委、劳动保障部门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题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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