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做好安徽省2008年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合银发〔2008〕78号)
2008年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是征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合肥中心支行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银发〔2006〕257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和《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合银发〔2007〕5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继续稳步推进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就2008年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信息征集目标
根据总行《通知》要求和合肥中心支行《实施方案》的实施步骤,为已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尚未在人民银行办理贷款卡,并与银行未发生贷款关系的中小企业建立信用档案。经各市中心支行和各金融机构对全省未贷款中小企业账户清理筛选,确定了2008年全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征集对象。全省应征集目标为14853户(各市中心支行征集任务见附件)。
2008年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完成时间截至9月30日。
二、信息征集内容和方式
各市中心支行仍要按照人民银行总行统一要求印制的《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数据项》的规定内容,组织开展信息征集工作。数据项统计时点分为两个,即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每半年更新一次数据。在征集工作中,各市中心支行要为参与建立信用档案的中小企业配发标识符,作为中小企业的身份识别。同时继续做好信息综合比对、录入与更新和服务工作。
各市中心支行要指导商业银行组织开立基本账户的企业按照《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数据项》中的规定内容,如实填写企业基本信息、银行信用信息和非银行信用信息,并录入中小企业信息模板,对各商业银行报送的经企业盖章的纸质档案表和模板进行审核。
三、信息征集要求
2008年是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关键的一年,今年我省要完成全部未贷款中小企业总量三分之二的信息征集。能否按时完成关系到整个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的顺利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各市中心支行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今年征集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