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林业局关于开展06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三)强化督促整改。各地必须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在检查验收、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采取强有力的针对性措施,立即整改。对在行政管理中乱行政、乱收费、乱表态和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要进行责任追究。同时,要注意跟踪检查2005年查处的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落实情况。
  (四)及时处理群众的检举、控告。要认真及时处理群众对破坏两大工程行为的检举、控告。对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及省级有关部门批转信件,要逐一登记,及时认真调查核实,做到件件有着落。对重要违纪线索,相关单位要相互通气,典型案件要联合查处。对实名举报以及上级机关批办的案件要将案件查处结果,及时向举报人或群众通报,以免引起反复举报。对领导批示、社会关注、媒体曝光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要及时进行查处,并按规定的时限办结和上报。
  (五)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对破坏森林资源、挪用贪污工程资金、不按政策兑现补助钱粮、以及其他破坏两大工程的案件,要坚决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要按照中共四川省纪委、监察厅《关于违反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政策法规的党纪政纪处分规定》和《关于违反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政策规定的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典型案件,要进行通报或予以公开曝光,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各区(市)县对本地发生的两大工程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必须及时报告执法监察办公室。对案件的查处结果,必须上报市两大工程执法监察办公室备案。对压案不报、瞒案不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六)及时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因各级党委、政府人员调整变动的。各地要及时调整充实两大工程执法监察联席会议成员,进一步加强对两大工程执法监察工作的领导,保证两大工程执法监察工作顺利开展。
  (七)为加强对各地开展两大工程执法监察的指导,各区(市)县两大工程执法监察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上报工作情况时,应联合署名报告本地开展两大工程执法监察工作情况。各工程区(市)县的书面半年工作小结和全年工作总结请分别于7月15日前、10月30日前报送市两大工程执法监察办公室。

  附件:成都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执法监察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成都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执法监察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