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监察部门的职责。重点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执行两大工程各项政策规定的情况;加强对两大工程建设责任制、资金的管理使用、涉农政策兑现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案件查处的力度,严肃查处挪用、套取、贪污工程资金,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冒领补助,克扣或强行抵扣补助款以及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执法犯法,严重违反两大工程政策规定,特别是违规违纪使用资金的情况和案件,追究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存在问题的工程区(市)县和单位进行整改;督促检查2005年已查处案件处分决定落实情况。
(四)财政部门的职责。重点检查:各级财政部门是否及时拨付两大工程资金和退耕还林粮改现资金,有无压拨和克扣工程资金的行为;监督林业等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使用工程资金的情况;对两大工程实施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实行监督、检查和处罚的情况;纠正违反规定使用工程建设资金,以及虚列支出、挤占、截留、串用、挪用、贪污工程资金的情况;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
(五)公安部门的职责。重点检查:各级公安部门配合林业部门切实做好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严厉打击和处理滥伐、盗伐、偷拉盗运木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倒卖和走私野生动植物、人为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
(六)审计部门的职责。重点检查:各级审计部门对天保工程资金使用进行审计监督及对两大工程建设实施单位法人代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协助查处两大工程资金违纪违法案件。
三、具体措施
(一)通力合作,加强联系,共同做好工作。开展两大工程执法监察,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是林业、监察、财政、公安、审计部门共同的责任。林业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牵头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畅通信息。监察、财政、公安、审计等协办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落实责任,制订措施,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要求,切实做好两大工程执法监察工作。
(二)加强平常和年终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林业、监察、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本地实施两大工程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在此基础上,市上将选择部分区(市)县进行重点检查和交叉检查。市5局将于6月和9月组织两次执法监察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