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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征订《酒类流通随附单》的紧急通知

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征订《酒类流通随附单》的紧急通知
(成酒管〔2006〕5号)


各区(市)县商务流通主管部门: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已实施一年,酒类经销企业建立质量溯源制度的意识已明显增强。为保证酒类流通经销企业合法经营,我局拟于近期开始征订2007年度《酒类流通随附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订时间及方式:2007年1月8日至1月15日,将所需数量(以箱计,征订基数不得少于2箱)及货款,报市酒类管理局(每箱50本,430元/箱)。
  二、缴款方式:根据市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我局不收取现金。按照商务部相关通知规定,请按以下开户银行转帐,并将支票存根联复印件交市酒类管理局,以便与印刷厂核对。
  开户单位: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济南历山路支行
  帐   号:16060142100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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