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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商务局关于组织企业参加“东西共融”经贸活动的通知

成都市商务局关于组织企业参加“东西共融”经贸活动的通知
(成商内合〔2008〕2号)


各区(市)县商务局,高新区经贸局:

  为推动区域经济合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推进我省与东部省市的共知、共进、共融,省上确定在第九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期间,举办以“东西合作发展”为主体的“东西共融”经贸活动,组织东部企业展示展销、与我省企业对接洽谈等,并分配给我市邀请20余家东部在我市投资企业参会参展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企业

  主要为东部发达城市,特别是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海南、广东、河北等10个省市在我市投资企业。

  二、活动时间

  时间:2008年5月25日至28日
  地点: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5号馆
  主办单位是商务部和省政府;承办单位是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和省商务厅。

  三、活动内容

  主要为东部发达城市在我市投资企业特色产品展销和合作项目展示。省上将按行业进行分类设展,企业可根据情况提出需特装还是标准展位。

  四、要求

  (一)“东西共融”经贸活动是第九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的重要专题活动之一,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广泛了解东部发达城市,特别是北京、天津、上海等10个城市企业在本地区投资情况,积极组织其参会参展,并填写附件中《“东西合作展”报名表》,务于3月25日前传真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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