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黔价费〔2010〕223号)
铜仁地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门票价格的请示》(铜地价呈字[2010]12号)收悉。为加强对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实现旅游资源合理利用开发,提升景区观赏价值和服务质量及梵净山的知名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省八部门《关于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黔价费[2009]135号)的规定和省政府领导的批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委托你局按程序组织召开了调整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门票价格听证会,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经认真研究,现将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门票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门票价格:旺季调整为110元/人.次; 淡季调整为90元/人.次。
二、请铜仁行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第五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承办地铜仁地区加快旅游业发展意见》要求,理顺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体制。门票价格调整后的收入主要用于对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科学保护、利用和开发。
三、你们要认真落实门票价格的减免优惠政策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四、门票价格调整后,景区要加大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打造旅游精品,继续增加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景区观赏价值,吸引省内外更多的游客。
五、门票价格调整前后,你局要在铜仁行署的领导下,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价的宣传解释、向社会公布及景区公示等各项工作,确保门票价格调整工作顺利实施。
六、门票价格调整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