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乡镇建设考核和年度总结工作的通知
(2007年11月29日 苏农机科〔2007〕29号)
各市农机局、财政局:
在各级农机部门及各示范乡镇的共同努力下,2007年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乡镇建设年度工作已基本结束。为了检查各示范乡镇建设成效,总结各地做法及经验,为明年工作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根据《关于印发<2007年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乡镇建设方案>的通知》(苏财农[2007]58号、苏农机科[2007]13号)要求,请各市认真组织做好示范乡镇建设考核和年度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核工作
(一)考核依据
1.苏财农[2007]58号、苏农机科[2007]13号文件;
2.各示范乡镇实施方案。
(二)考核小组
请各市农机局、财政局抽调3~5名人员组成考核小组。
(三)考核方法
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四)考核内容
见附件1。
(五)相关要求
1.请各考核小组按照考核内容实事求是地对示范乡镇建设工作作出客观评价。
2.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各示范乡镇本年度申请补助资金的依据。
3.省里将在各市组织考核的基础上择时进行抽查。
二、关于年度总结工作
请各市根据苏财农[2007]58号、苏农机科[2007]13号文和各示范乡镇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有关县及示范乡镇认真做好示范乡镇建设年度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2000字左右,格式见附件2),同时填报附件3。总结材料要突出典型数据和事例。
三、其他
(一)请各市将书面总结及附表3于12月10日之前报送省农机局科技质量处。
(二)请各市在12月15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并于12月20日之前将考核结果报送省农机局科技处。
联系人:吕瀚,025-83275147;魏国,025-83275149。
传真:025-83275250。
电子邮件:jsnjk@163.com。
附件:1.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乡镇建设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