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贵银发〔2010〕4号)


人民银行各市(州、地)中心支行、各县市支行,各市(州、地)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联,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省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贵阳分行,贵阳市商业银行,贵州省农村信用联社:
  现将《贵州省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贵州省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妇女联合会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贵州省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就业的促进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进就业的通知》(银发〔2008〕238号)、《财政部关于积极发挥财政贴息资金支持作用切实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财金〔2008〕77号)、《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8〕100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全国妇联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财金〔2009〕72号)、《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102号)及有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文件精神,结合贵州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小额担保贷款实行“自愿申请,严格审批,到期归还”的原则。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