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机局 省财政厅关于2008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8年1月22日 苏财农〔2008〕7号、苏农机计〔2008〕2号)
各市、县财政局、农机局: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进现代高效农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全省农机化事业的发展,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200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将继续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的投入力度,为切实做好中央及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资金安排原则
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我省“十一五”农机化发展目标任务,一是重点突出主要农作物生产环节急需解决的问题,加快推进农机装备升级换代,体现补贴机具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二是围绕现代高效农业和地方特色主导产业,加大对环保节约型等特色农业机械的补贴力度,省级安排一定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于支持地方发展特色农机,具体方案另行下达。三是相对保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补贴的农机具品种在2007年补贴机具的基础上作适当调整;四是补贴标准实行定额补贴与比例补贴相结合的补贴方式;五是继续实行计划指标管理。
二、补贴机具类型、品种、标准及补贴对象
(一)补贴机具类型、品种及标准
2008年中央、省级财政计划直接采购补贴8大类19种机具,具体为:
1.耕作机械类(多功能管理机、田间开沟机、旋耕机、秸秆还田机、秸秆打捆机);
2.种植机械类( 水稻机插育秧播种机、步进式水稻插秧机、乘座式水稻插秧机、三麦播种机、油菜播种机);
3.收获机械类(油菜收割机、玉米收割机);
4.加工机械类(烘干机、果蔬保鲜设备);
5.植保机械类(担架式高效植保机);
6.水产养殖机械类(增氧机、投饵机);
7.动力机械类(40马力以上拖拉机);
8.奶业生产机械类(挤奶机)。
2008年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标准及计划详见附件1。
(二)补贴对象
补贴购机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以及以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为目的而购置新型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的农民个人、农场职工(水产养殖机械补贴对象为水产养殖生产企业、服务组织和养殖户)。不包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对开展农业机械综合服务的农机服务组织购买补贴农机具优先补贴;对同时购置大中拖和配套机具的优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