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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2008年2月26日 苏农机行〔2008〕3号)


各有关县(市、区)农机局:

  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是国家批准实施的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是提高我国农机化发展水平,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举措。我省2007年度38个项目县已按照我局《关于2007年度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苏农机行[2007]19号)开始组织项目实施。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结合《关于2008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农[2008]7号、苏农机计[2008]2号)精神,就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项目实施的工作责任

  为了加强对全省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的领导,省局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业发展处,负责日常工作。各项目县农机管理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将政策研究、申请审核、资金协调、资金结算、质量监督、供应服务、投诉处理、监督检查等工作落到实处,建立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落实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负责制。如果是由县农机推广站负责实施的项目,县级农机局要加强领导和监管,方案必须经县级农机局审核把关,再行组织实施。各项目县农机管理部门要主动与发改、财政等部门协调与沟通,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各项目县要将项目建设的组织机构名单及责任人、举报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

  二、精心组织,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一是要严格执行实施方案。各项目县要严格按照省局《关于2007年度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要求,不随意变更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和建设性质,确需发生项目变更的要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程序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变更。二是要加强项目建设中有关政策的宣传。项目实施的机具补贴不是普惠政策,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满足项目区农民的购机需求,补贴标准、补贴范围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所不同,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农民解释清楚。同时要做好购机手续、补贴目录等信息的咨询答疑工作,为农民当好参谋。要采取措施,积极向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倾斜,培育农机服务主体,发展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三是各地要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管理。特别要加大对插秧机等中央、省、市、县各级都给予补贴的机具的监管力度,采取担保、抵押等多种形式,保证补贴机具在合同期内不随意流转。要对已购机具进行登记、编号,建立补贴机具管理档案。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操作,加强项目管理

  一是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关于2008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江苏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从购机申请、公示审核、签订合同、差价购机等环节进行规范化操作,做好机具的申购落实工作。二是各地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四个配套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三是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财政等部门的支持,项目建设所需的市县财政配套资金必须足额及时到位。项目资金要按照《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专户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和不按要求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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