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机化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
继续加大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06[161]号)及2008年中央、省1号文件中有关内容的宣传力度,特别要结合新修订的《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立法精神和相关条款,以促进地方补贴资金、政策性保险、机库场地等扶持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广大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要做好农业部和省、市有关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农机试验鉴定、农机技术推广、农机维修管理等法规规章的宣传,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提高农机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农机化重点工作取得的新成效。
1.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200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扩大农机补贴资金规模,并增加了补贴机具种类,提高了补贴标准,要面向社会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以及产生的政策效应,面向农民广泛宣传购机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程序,面向全省宣传落实购机补贴政策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推动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
2.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及油菜、玉米生产机械化示范。水稻机械化插秧是稳定和发展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已被实践证明的具有高产、稳产、抗灾能力强的技术,是我省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的主推技术。油菜、玉米生产机械化是“十一五”期间的主攻难点。要广泛宣传水稻机械化插秧在减轻农民劳动强度、降低生产成本、节省秧田、增加产量等方面的技术优势,让更多的农民了解、接受这一技术。同时,要抓住典型,重点宣传以县和以省辖市为单位率先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机插秧工作整体推进。要积极宣传油菜、玉米生产机械化等农机化新技术,加快油菜、玉米生产技术和机具的推广应用。
3.现代高效农业装备研发和示范推广。要利用今年省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切块用于高效农业装备补贴的契机,围绕各地区域性发展重点,大力宣传高效农业装备发挥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广高效农业装备取得的典型经验和措施。要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和节约型农业技术与装备在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减少农业投入品施用、节约能源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社会对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技术及装备的认知程度,促进节约型农机化技术及装备的推广普及。积极宣传农机科研开发成果和农机科技入户成效,继续做好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农机化技术和机具的宣传和推介工作。
4.农机助农增收。要积极开展农机跨区作业助农增收宣传,推动农机跨区作业由小麦向水稻、玉米等作物拓展,由机收向机耕、机插、机播等领域拓展。要结合农时季节,及时发布农机作业市场供求信息和工作动态,重点宣传“三夏”、“三秋”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农机部门在抗击自然灾害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先进事迹。要积极宣传各地农机服务产业发展情况,宣传农机大户、农机协会、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培育壮大农机作业、维修、农产品加工等服务市场的经验和成效,以典型引路,创新服务模式,创建服务品牌,促进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