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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党组纪检组关于聘请农机系统行风建设监督员的通知

  2.农机企业7名(在省局列名企业中产生)。

  3.省局直属单位1人。

  四、相关事项

  1.各市农机局按照上述要求,负责本市4名监督员聘请落实工作;

  2.列名企业和局属单位人员聘请,由省局征求意见、协商确定。

  3.聘请工作落实后,请各市农机局、有关企业(单位)详细填写《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行风监督员登记表》(见附件),于2008年3月底前报省局纪检组(监察室)审定。对首批聘请的行风监督员,省局将在4月份召开的全省农机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上正式发放聘书。

  联系电话:025-83275145、83275262(传真)

  附件: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行风监督员登记表。

  中共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党组纪检组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行风监督员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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