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党组纪检组关于聘请农机系统行风建设监督员的通知
各市农机局,局各直属单位,局有关列名企业: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农机部门机关作风和系统行风建设的监督工作,推进机关作风和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不断深入,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农机部门的贯彻落实,推动全省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省局决定在全省农机系统聘请首批行风建设监督员60名。现将聘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风监督员条件
1.熟悉党和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热心农机化事业;
2.具有履行监督职责的相关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
3.所在岗位适宜开展行风监督工作,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二、行风监督员权利
1.参加所在地或列席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以及其他专业会议。了解国家、省以及地方关于“三农”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对全省各级农机部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进行全面监督。
2.了解党和政府支农惠农政策在农机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中央和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在调查研究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向农机部门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3.对农机化管理服务、农机具推广使用、农机购置补贴等工作方面违法违纪、侵害农民或机手利益的行为,可建议或要求农机部门纠正、查处;对农机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或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可建议所在地农机部门给予制止,也可直接向上级农机部门或省农机局反映(举报)。
4.对全省各级农机部门机关作风建设和全省农机系统行风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三、名额分配及人员构成
从人员构成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层次性出发,首批60名行风监督员具体名额分配为:
1.市、县(市、区)52名。13个省辖市每市聘请4人,其人选包括:
(1)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2)市、县(市、区)农机部门纪检监察人员;
(3)基层农机人员(含机手或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