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理
规范化示范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 勇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孙俊华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管理处处长
陆立国 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所长
成 员:钱宏光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卓 炜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人事处副处长
杨国树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计财处副处长
王俊杰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法规处副处长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办公室主任由陆立国同志兼任。
附件2:
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理
规范化示范所创建标准(试行)
一、机制科学合理
1.单位经机构编制部门正式批准,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人员配备合理,职责分工明确,并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2.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和开展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建立农机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并专款专用;财务独立,制度健全。
3.与公安、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良好的信息互通、联席会议等制度,形成联合检查、动态执法等机制。
4.建立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救援和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应急救援队伍,形成统一指挥、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二、设施装备精良
5.拥有自主产权或具有15年以上固定使用权的办公基地,场所位置交通便捷,行政许可服务大厅面积不少于100㎡。
6.安全教育学习室使用面积不少于30㎡,理论科目考试专用计算机不少于8台,驾驶技能各科目考试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考试场地、道路和机具。
7.拥有便民服务的安全检测装备和农机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车辆和勘查设备,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执法车辆不少于2台。
8.档案室设置和管理符合有关规定,专人负责,档案柜为铁质,且分类保管,档案资料完整,手续齐全,查阅方便;规范使用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系统软件,电子档案完整、准确,满足网上统计、查询和省级监管要求。
9.按规定全面启用全国农机监理行业标识,行政许可服务大厅外观等采用统一的形象设计和行业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