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


  附件2:
  2007年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查表指标解释

  1.合作社总数:指各地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
  2.合作社成员:指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成员和虽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但已履行入社手续的成员。
  3.服务农户的数量:指接受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的农户数,包括本合作社成员的农户数。
  4.从业人员:指合作社常年工作的成员和常年聘用的工作人员之和。
  5.常年聘用人员:指合作社聘用非本组织人员一年以上,按月支付固定报酬,从事生产、经营或管理的工作人员数。
  6.专业技术人员:指已取得各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大中专(包括同等学历)毕业生已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
  7.作业服务面积:指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业田间作业实际完成的作业数量。请按照《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指标解释要求填报。
  8.服务总收入:指当年各类农机化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服务收入。
  9.田间作业收入:指利用各种农业机械从事田间作业服务所取得的全部收入。
  10.运输作业收入:指利用拖拉机从事运输作业所取得的收入。
  11.修理服务收入:指合作社对除本社成员外的其它农业机械开展修理服务的收入。
  12.其它收入:指除作业服务、修理服务收入以外的各项经营收入,如销售农机零配件等多种经营收入。
  13.机具数量:2007年底实际机具保有数量。
  14.大中型拖拉机、小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水稻插秧机按《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指标解释要求填报。
  15.配套农具:指由拖拉机牵引或悬挂的田间移动作业机具。
  16.资产总额:指属于合作社所有的年末资产总额。
  17.固定资产净值:指属于合作社所有的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即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差额。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