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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省级农机化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三)省级农机化综合示范县及农机科技示范园区建设
  2008年省计划安排宜兴、金坛、吴江、海门、金湖、大丰、江都、兴化8个县实施省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通过组织实施水稻、油菜、茶叶、水产养殖、“五青作物”生产及高效特色农机等示范项目,突出特色,形成规模,打造品牌,实现区域和全省率先发展,探索建立适应现代高效农业、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农机化发展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县(市)在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中的示范带头和率先的作用。省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机具及配套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及总结等。
  项目申报要求:宜兴、吴江、海门、金湖、大丰、兴化6个县(市)农机局,每个点申报省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江都在原有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加大水稻机插秧工作力度,率先在全国长江以北第一个实现水稻生产机械化,按25万元申报省财政补助资金。金坛作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茶叶生产机械化、水产养殖(水下增氧)生产机械化示范区,按35万元申报省财政补助资金。

  附件2:
  2008年省级农机化项目申报书(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项目负责人:

  申报日期:

  项目申报内容

  一、项目现状(包括项目现状、必要性、指导思想等)
  二、项目实施地点及目标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时间
  四、资金来源及投向(明细预算)
  五、项目效益分析
  六、项目实施组织管理

  附件3:
  2008年省级农机化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

  汇总单位: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建设内容实施地点投资总额
小计申请省财政自筹
农机服务、安全生产体系建设项目       
       
       
       
小   计   
高效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开发、试验选型及推广项目       
小   计   
省级农机化综合示范县及农机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小   计   
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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