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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公安厅、交通厅、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江苏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公安厅、交通厅、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08年6月12日 苏安监〔2008〕95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农机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监管,切实落实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安全监管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安全监管,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公安、农机、交通、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治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工作的合力。

  二、开展对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的清理整顿工作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对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的清理整顿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进一步加大治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工作的力度,针对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农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各地要深入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平安农机”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针对农村的特点,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车主、驾驶人和农村群众的安全教育。

  四、严格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导致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要用事故教训推动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安全监管工作,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督促各项整改措施切实落到实处,防范此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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