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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江苏省实施素质教育先进中小学的通知》的通知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江苏省实施素质教育先进中小学的通知》的通知
(徐教基〔2010〕1号)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局,局直属各中小学:
  为鼓励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各地、各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评选江苏省实施素质教育先进中小学的通知》(苏教基〔2009〕40号),决定在全省开展实施素质教育先进中小学评选表彰工作。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评选推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校要认真学习《通知》内容,深刻理解《通知》精神,准确把握《通知》要求,反思本地、本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规范办学行为,自觉实施素质教育,不断追求教育工作的高目标、高水平和高品味。
  二、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全面考查所属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遴选出本地区实施素质教育较好的学校,真正把能够经得起检验、代表本地区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最高水平的学校推荐出来。
  三、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通知》中提出的评选程序,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选出本地素质教育先进中小学,并在本地教育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凡有群众举报,经查实存在违反省、市“五严规定”和“十条禁令”的学校要实行一票否决。
  四、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要依据《通知》要求,认真总结本校实施素质教育情况,对照评选标准,在自评符合素质教育先进学校条件的前提下,按照评选程序进行申报。
  五、名额分配:

单位

中学

小学

丰县

1

1

沛县

1

1

铜山县

1

1

睢宁县

1

1

邳州市

1

1

新沂市

1

1

贾汪区

1

1

云龙区

 

1

鼓楼区

 

1

泉山区

 

1

九里区

 

1

经济开发区

 

1

市区

2

 

合计

9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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