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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济委员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经委学习实践活动处室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委员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经委学习实践活动处室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成经科领[2009]4号)


各处室、各党支部、各直属(托管)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把市经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在市经委建立处室联络员制度,负责对各处室、各党支部和直属(托管)企事业单位学习实践活动进行辅导,对学习情况作定期报道,及时传达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发挥上传下达的作用。现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市经委学习实践活动处室联络员制度

成都市经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代章)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

  附件:
市经委学习实践活动处室联络员制度

  为加强市经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领导,扎实推进3个阶段6个环节工作,确保市委和市经委学习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联络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地发挥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的重要联系作用。传达贯彻市委和本委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和部署,辅导培训本处室、支部和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二)按照市委的部署和市经委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方案,在实施3个阶段6环节工作和周工作计划中,定期书面报道本处室、党支部、单位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的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报道在完成学习实践活动规定动作的同时,大胆探索创新,落实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形成的学习实践经验。

  (三)报道内容要围绕每个阶段安排,紧密联系处室、党支部、单位工作和学习实践活动实际,突出城乡一体化主题和实践特色;突出处室学以致用,按照市委提出的总体战略目标,抓住机遇,把科学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学习实践活动最具体的实践,奋力推进“两个加快”,以推进成都工业止滑提速、加快发展为首要任务,以落实“六大专项行动”为活动载体,努力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上取得实效的情况。

  (四)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对各处室、党支部、单位学习情况进行交流、学习和促进。

  二、处室联络员名单及报道时间安排(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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