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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关于做好2009年货币信贷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关于做好2009年货币信贷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
(青银发〔2009〕40号)


人民银行各市(区)支行,各政策性银行青岛(市)分行,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各股份制银行青岛分行,青岛银行,青岛市农联社,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各外资银行青岛分行: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2009年,全市货币信贷工作要把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围绕“扩内需、促增长,调结构、上水平,重民生、保稳定”和“环湾保护 拥湾发展”战略,有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信贷资金的合理需求。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作用,现就做好2009年货币信贷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以重点领域为载体,用好新增信贷资金

  (一)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积极支持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建设,围绕我市确定的保障性住房、农林水利、能源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等重点项目,早介入、早考察、早论证,积极争取总行支持,根据项目建设和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做好金融服务。突出支持全市130个在建重点项目、81个新开工重点项目、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湾保护、拥湾发展”重点建设项目。

  (二)加大对重点产业的信贷支持。落实国家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结合我市产业结构,重点支持家电电子、汽车机车、船舶海洋工程、石化化工、纺织服装、食品饮料、机械钢铁等产业。加强信贷资金与增值税转型等优惠政策的配合,支持重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三)加大对消费的信贷支持。优化居民消费环境,重点支持5大商贸集聚区、10大商业网点和特色街、社区便民商业设施建设。做好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重点支持普通自住房购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扩大农村消费信贷,开办农民小城镇住房贷款,涉农金融机构要设计与农民消费特点相适应的贷款期限、额度、还款方式和利率定价方式,结合“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下乡”等活动满足农民消费信贷需求。

  (四)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信贷支持。促进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重点支持旅游、商贸流通、物流、会展、文化创意、信息服务等九大重点产业和总部经济发展。加大对服务业发展载体的培育。支持项目和企业向集聚区集聚,提升集聚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力;支持144个服务业重点项目,提升服务业投资对内需的拉动力;支持100家主营业务突出、具有自主知识品牌的重点服务企业,提升企业和品牌对服务经济的支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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