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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全省节能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全省节能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苏政发〔2011〕7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十一五”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节约优先,严格落实责任,加大节能降耗力度,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一五”节能目标,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激励先进,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南京市人民政府等50个全省节能工作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再接再厉,为全省发展大局作出新的贡献。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十二五”发展主题主线,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以更大的决心、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全省节能目标任务,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生活而努力奋斗。

  附件:全省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二○一一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全省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一、政府(共8个)
  南京市人民政府
  无锡市人民政府
  常州市人民政府
  苏州市人民政府
  南通市人民政府
  淮安市人民政府
  扬州市人民政府
  镇江市人民政府
  二、部门(共9个)
  省电力公司
  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
  省统计局能源统计处
  无锡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徐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南通市统计局
  淮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盐城市统计局
  三、企业(共31个)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江苏灵谷化工有限公司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
  淮海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江苏晋煤恒盛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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