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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关于报送中国科学院院地合作绩效统计的通知》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关于报送中国科学院院地合作绩效统计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科学院《关于报送中国科学院院地合作绩效统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区科技局按《中国科学院与地方科技合作项目统计表》(附件二)上的内容进行统计。另外,请将统计表中未记录的院地合作项目和联合体等情况一并进行统计,同时记录在统计表中。
  请各市、区按要求认真做好统计工作,并务必于1月25日前将统计表报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交流处。附件表格可在科技局网站下载或直接向科技局科技合作与交流处索取。
  联系人: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交流处  陆晓春
  电话:65231335
  传真:65231335
  Email:Luxc@szkj.gov.cn

  附件一:《关于报送中国科学院院地合作绩效统计的通知》(略)
  附件二:《中国科学院与地方科技合作项目统计表》(略)
  附件三:《填表说明》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三
  填表说明

  一、指标说明
  社会经济效益是指我院科技成果和技术(含院、所投资参股公司)转移到地方企业后,(院所投资参股公司转移的技术应为我院自有的技术,如沈阳自动化所投资的新松公司转移到社会的自动化控制技术就应计入到本次统计),在地方企业形成的销售额、利税额,即为与我院合作的地方企业以我院技术为源头产业化后所产生的销售额、利税额。
  社会效益是指我院科技成果和技术(含所办公司及所参股控股公司)转移到地方、企业后,为地方、企业减少损失,节约资源等(如减少灾害、防治污染等)折合的价值。为非产业化项目。经济效益是指我院技术转化所产生的经济利润,即我院单位自办公司直接产生的销售收入和利税,不纳入本统计系列。
  二、统计标准
  (一)新产品类项目 即以我院的技术为源头在地方形成一个全新产品(以该项技术为依托兴办一个公司),则统计该公司所有的经济效益。
  (二)技改类项目 地方企业使用了我院的技术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了经济效益,则只统计其增量部分。如地方企业汽车生产线,在没有使用我院自动化生产技术原产量只有200台,而用我院技术后,提高到1000台,则统计增量800台折算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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