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商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食品等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工商局消保(公交)科:
根据全省工商系统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食品及产品质量监管,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及产品质量监管工作。2007年,我省工商机关相继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和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农村食品和产品质量状况有一定的好转。但是,我省是一个欠发展的少数民族省份,农村商品市场特别是食品市场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问题确实不同程度存在,对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构成威胁,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要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及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二、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全省工商机关对乡镇政府所在地以上的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摸底统计,为完成“两个100%”和“一个彻底解决”的工作目标提供了依据。为做好我省食品及产品质量监管,特别是农村食品及产品质量监管,各级工商机关要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户进行一次认真的调查统计。为统一统计口径,避免造成统计报表过多,这次食品经营户统计以《关于2008年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统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食品经营主体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表三)、“食品安全监管单项情况统计表”(表四)为准。食品经营户是个动态的数字,但各级工商机关在统计时一定要力求准确,以便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中掌握情况。
三、尽快完成农村食品经营者实施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的试点工作。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各地要在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同时,2008年上半年完成农村食品经营户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以便下半年在农村食品经营户全面开展。
四、加强农村食品和商品质量监管。我省农村食品和商品质量存在的问题,已引起人民群众和社会各届的关注,各级工商机关要高度重视。
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在6月底前完成农村食品经营者按规定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试点工作,在7月全面开展农村食品经营者按规定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严格经营者第一责任人制度。逐步对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建筑钢材等十类重要商品经营者建立进货台账或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加强商品质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