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省科技厅关于2008年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已经发布,为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08年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进一步完善,推进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思路更加清晰,加大国家级研发机构和服务平台建设,整体提升江苏创新体系水平的目标更加明确。我市各地区、各部门应抓住时机,注意省级计划宗旨与本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衔接,认真研究本地基础设施发展策略,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步伐。

  2、组织推荐省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要注意把握今年省级计划的重点。行业布局关注省高新技术“双十”产业和节能减排、太湖污染防治和关系民生的社会发展领域;公共平台注重服务的产业基地和行业背景;项目策划突出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的引进和集聚;优先提升骨干龙头企业的创新能力。

  3、今年省级科技基础设施计划项目取消限额申报,增大了争取机会,但仍坚持标准条件,各市、区科技局、各单位应认真研读省科技厅通知,将组织工作的精力集中在已基本具备条件项目的协调和指导上,对暂不具备条件的项目做好鼓励、引导和培育工作。

  4、今年省级科技计划将尝试网上初评,要求材料完善程度更高。各市、区科技局、各单位要十分重视项目建设方案策划和材料编写工作的指导协调,严格把握申报通知和省各类基础设施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今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行常年受理,对基本具备条件的项目,应力求材料质量保证,争取一次通过。

  5、请各市、区和各单位在组织申报中加强向省科技厅条件处的请示与沟通。为及时掌握情况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市科技局拟于2月中下旬分别与各市、区科技局和有关单位进行磋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申报项目由各市、区科技局与明确为项目主管部门的单位推荐,申报单位需在报送书面材料前完成网上申报,各类基础设施和首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项目书面材料的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17日,受理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科技局服务窗口(三香路389号,9:00-!7:00)。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的常年受理地点亦在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服务窗口。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