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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08年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08年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2008年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由于今年省科技厅开始启用新的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jstd.gov.cn/hotkm/jskj/kejiguanli.jsp),省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的管理和程序有所调整。为使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市实际,对省项目申报操作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新的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以项目承担单位(企业)为基本项目管理单位,增设“申报单位管理员”管理层次。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前,必须明确一名管理人员作为“申报单位管理员”(一般为项目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管理事务。
  2.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需先由申报单位管理员进行网上单位注册,管理员进行单位注册时请务必记住用户名及密码,然后等待项目主管部门(苏州市科技局)的审核,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员方能进行个人注册。主管部门对重复注册的单位将不予审核通过。
  3、为保证各申报单位的项目及时申报,苏州市科技局从3月1日开始受理审核网上单位注册。从注册单位的信息数据资料完整正确录入之日起,审核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4.省科技计划项目以项目主要完成人为项目申报人,申报时申报人必须先进行网上个人注册,等待本单位管理员激活帐户并赋予申报权限,只有帐户激活并获得申报权限后,方能进入项目申报程序(申报流程见附件1)。
  5.申报单位管理员须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项目信息方能进入主管部门数据库。单位管理员负责将通过本单位审核的项目申报书打印出来,与相关附件装订成册报送所在地市、区科技局或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6.各市、区科技局或主管部门对项目材料(纸质)进行初审,在申报书(县)市、区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处填写推荐意见及匹配承诺意见(无(县)市、区主管部门意见栏的将意见填写在主管部门意见栏内,同时留出省辖市签署审核推荐意见位置),并对申报项目按计划类别进行汇总(见附件2)。规定限额推荐的汇总按推荐顺序排序。各市区科技局将通过审核的项目材料、汇总表在各类计划规定的申报时限内送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受理。
  7.对未明确指南代码的计划类别的项目,项目申报人员在填写项目信息时指南代码一律填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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