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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的通知

  1、组织工作
  省属系统的科普教育基地推荐工作由省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各地的科普教育基地推荐工作由所在市科技局会同科协、教育局共同组织。省科技厅、省科协、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各部门、各地推荐的单位进行考察评审,择优确定。
  2、推荐程序
  申报单位需填写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一式三份),并提供用于说明本单位科普设施条件以及已开展的工作和成效情况的图片、资料等证明材料,经其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省有关主管部门或所在市科技局。由省有关部门及各市科技局按本办法组织审核同意后统一上报省科技厅。
  三、有关要求
  省有关部门及各市应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精心组织,认真考察,做好本部门、本地区的推荐工作。省有关部门推荐单位原则上应为科技场馆或具有一定科普功能的博物馆、文化馆、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企业单位等。各市推荐单位主要为城市社区、农村乡镇、中小学校、市属重点科技场馆及具有一定科普功能的博物馆、文化馆、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

  附件2:
  编号
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江苏省科技厅制
二OO八年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和条件

人员与机构情况

分管领导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职称:   专业:

责任部门

部门名称:

负责人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职称:   专业: 

单位人员

总人数:     其中,科技人员数:

基地建设基础

(已于何年何月由何单位命名为科普教育基地)

科普经费收支情况

上年度科普经费收入情况(单位:万元)

收入总额:     其中:

①财政拨款:    ②上级单位补助:

③自筹经费: 其中,服务收入:  社会赞助: 

④其他收入:

上年度科普经费支出情况(单位:万元)

支出总额:     其中:

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展品设备制作购置支出:

专项科普活动支出:    其他支出:

科普设施条件情况

(包括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场地、场馆、活动室等的面积,宣传栏和画廊等的个数和总长度,展板块数,实物、标本和模型等的件数,书籍册数及展教用仪器、设备情况。可加附页)

           

二、近年来科普工作的主要情况和成绩(可加附页)

                    

三、本年度科普工作方案(包括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进度安排、组织实施、保障措施等,可加附页。)

    

四、主管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五、省有关部门或所在市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六、评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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