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的通知
省各有关部门,各市科技局、科协、教育局:
为进一步整合现有科普资源,充分利用我省专业性科普场馆较多的优势,鼓励更多的科普场馆积极服务社会,在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按照《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2008年工作要点》的要求,今年拟在全省范围内认定一批省科普教育基地。请省各有关部门和各市按照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要求及推荐办法(见附件),认真组织好本部门、本地区科普教育基地的推荐工作。有关材料请于4月15日前寄送省科技厅,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39号省科技厅 邮编:210008
联系电话:83359584、83227458 联系人:陆建华、张华
附件:1、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要求及推荐办法
2、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要求及推荐办法
一、申报范围及基本条件
申报省科普教育基地应是省内经常向社会开放并组织科普活动的科技场馆(博物馆、文化馆);组织开展有特色、有示范意义的科普活动并取得实际效果的学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及农村乡镇,上述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市级科普教育或示范基地。
申报基本条件:
1.重视科普工作,能够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科普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2.科普工作基础较好,工作成效较为突出,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示范性。科普工作主要内容列入本单位科技进步和精神文明建设重点考核范围;有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并能够按计划、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3.有具体负责组织管理本单位科普工作的责任部门及专职科普工作人员,并有若干名兼职科普工作人员和相应的科普志愿者队伍。
4.有固定的科普活动场地和科普宣传阵地(如科普场馆、科普活动室、宣传栏等)。
5.有相应的仪器设备、展教用具(品)等开展科普工作所必需的配套条件。
6.有固定的科普经费投入,且能随着科普工作的发展逐年增长。
二、推荐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