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工作
市属系统的科普教育基地推荐工作由市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各市、区的科普教育基地推荐工作由所在市、区科技局会同科协、教育局共同协商推荐。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各部门、各地区推荐的单位进行考察评审,择优确定。
2、推荐程序
申报单位需填写苏州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一式三份),并提供用于说明本单位科普设施条件以及已开展的工作和成效情况的图片、资料等证明材料,经其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市有关主管部门或所在市、区科技局。由市有关部门及各市、区科技局按本办法组织审核同意后统一上报市科技局。
三、有关要求
市有关部门及各市、区应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精心组织,认真考察,做好本部门、本地区的推荐工作。市有关部门推荐单位原则上应为科技场馆或具有一定科普功能的博物馆、文化馆、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企业单位等。各市、区推荐单位主要为城市社区、农村乡镇、中小学校、市属重点科技场馆及具有一定科普功能的博物馆、文化馆、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
附件2:
苏州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话:
传真: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制
二○○八年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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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与机构
情况
| 分 管 领 导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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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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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负责人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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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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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人 员 总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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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工作人员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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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 人,其中高职 人,中职 人,初职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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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 人,其中高职 人,中职 人,初职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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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经费收支情况
| 上年科普经费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 收入总额: 其中:
①财政拨款: ②上级单位补助:
③自筹经费: 其中,服务收入: 社会赞助:
④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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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科普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 支出总额: 其中:
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展品设备制作购置支出:
专项科普活动支出: 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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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设施条件情况
| (包括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场地、场馆、活动室等的面积,宣传栏和画廊等的个数和总长度,展板块数,实物、标本和模型等的件数,书籍册数及展教用仪器、设备情况。可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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