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科技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科技部门向苏州市科技局统一推荐,市科技局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对其研发能力、水平进行确认。对已确认的研发机构每两年复核一次。
四、 申报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2008年7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香路389号)科技局窗口
材料要求: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使用A4纸,按所需材料要求顺序装订成册(附电子版)。申请书格式可从苏州市科技局网站上下载。
附件:苏州市内资外资研发机构确认申请书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苏州市内资、外资研发机构确认申请书
编号:
研发机构名称(盖章)
研发机构负责人
电 话
填 表 人
电 话
地 址
邮 编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〇六年制
一、研发机构概况
成立时间:
投资方:
投资方国家或地区:
独立研发机构请填写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非独立研发机构请填写
母公司注册地址:
母公司注册资本:
研发机构投资总额:
二、从事研发的领域、专业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