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火炬计划20周年宣传总结及推荐先进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国科发火〔2008〕292号、省科技厅苏科高〔2008〕226号文件精神,为认真总结宣传国家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来的经验,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的新思路,请你们按照文件精神做好宣传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火炬计划表彰推荐工作。
(一)先进管理单位
请你们组织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含国家级软件园),直接向科技部自荐并上报实施国家火炬计划总结报告和有关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至苏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二)先进服务机构
请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根据要求向省科技厅推荐并上报总结报告和有关材料。
二、关于火炬计划总结宣传工作。
(一)请你们做好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工作总结,要求突出实施火炬计划在创新制度建设、机制体制探索的典型案例和优秀火炬计划项目、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等相关内容。
(二)配合国家、省、市认真开展火炬计划宣传纪念活动,并将宣传计划报送市科技局。
三、材料上报时间
推荐先进管理单位、先进服务机构及总结宣传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并提交电子文档)请于7月21日前上报至苏州市科技局高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