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08年度汕头市科技成果计划的通知
(汕府科〔2008〕79号)
各区、县科技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工作,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现将2008年度汕头市科技成果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凡在我市研究开发、转化实施的科技项目,具有较高创新性,技术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以上,为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较大成效,但尚未列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需要在本年度进行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可申报本计划。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提交《汕头市科技成果计划项目申报书》和《2008年度汕头市科技成果计划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软盘。表格可在汕头科技信息网(www.shantou.net.cn)下载。
2、提交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一式一份(医疗卫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