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琉璃三组范围内经天二路及断头路项目建议书批复内容的通知
(成发改审批函〔2011〕67号)
成都市土地储备中心:
你单位《关于调整成都市琉璃三组范围内经天二路及断头路建设项目总投资的请示》(成土储发〔2011〕8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受理号:5101002011030100209)及其附件收悉。根据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配合做好中心城区城乡一体化土地配置工作的通知》(成国土资发〔2005〕284号)和《研究推进中心城区“新居工程”建设工作的会议纪要》(成府阅〔2008〕280号)以及市规划局《市政工程规划条件通知书》(成规设〔2010〕第102号、成规设〔2010〕第103号)内容以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经研究,同意对我委《关于琉璃三组范围内经天二路及断头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成发改审批〔2009〕1134号)的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经天二路建设规模由原批复的长310米,宽20米调整为长470米,宽20米;新增约200米的钢筋混凝土挡土墙,以及西段原有电力线路迁改等工程;断头路建设规模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