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抓好“两个提高”。
(1)提高基地建设科技支撑能力。在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从产地环境要求、优质品种标准及繁育技术规程到产品包装、储运等技术操作规程,形成科学配套的标准体系。力争每年制(修)订绿色食品标准30个以上。积极组织科研院校把绿色食品生产基地作为“第一车间”,及时推广和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提高基地的科技含量。切实提高基地农户科技素质,做到每个自然村屯都有几名掌握绿色食品技术规程、生产标准的“明白人”,确保绿色食品生产规程入户率达100%、标准到位率达85%以上。
(2)提高基地区域优势集中度。按照农业区域优势,科学规划,建设一批绿色食品生产基地优势集中区,形成规模优势,提高综合效益。重点建设:绿色食品水稻集中区,以哈尔滨、佳木斯、绥化市、省农垦总局为重点,2013年达到2300万亩,比2010年增长36.9%;绿色食品玉米集中区,以哈尔滨、绥化、齐齐哈尔、大庆市为重点,2013年达到1960万亩,比2010年增长31%;绿色食品大豆集中区,以绥化、佳木斯、齐齐哈尔、黑河市、省农垦总局为重点,2013年达到2100万亩,比2010年增长23.6%;绿色食品杂粮杂豆生产集中区,以齐齐哈尔、大庆、双鸭山市为重点,2013年达到165万亩,比2010年增长18.7%;绿色(有机、无公害)蔬菜生产集中区,以哈尔滨、大庆市为重点,2013年达到600万亩,比2010年增长60%;绿色食品乳制品集中区,以哈尔滨、齐齐哈尔、绥化、大庆市为重点,2013年达到93万吨,比2010年增长23.5%;绿色食品山特产品生产集中区,以大兴安岭地区、牡丹江、伊春、哈尔滨市、省森工总局为重点,2013年达到9.5万吨,比2010年增长23.3%。
(四)质量监管创新工程。质量是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重要保证。要创新监管机制,积极推进监管工作“前移”,实现“从土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管,确保绿色食品不出现质量安全事故。
1.管住“源头”,管控全程。加大生产基地监管力度,推广基地农户联保责任制,使每个基地农户都能诚信种植,严格按照标准生产。环保、药检、土肥和农技推广等部门要加大对绿色食品基地投入品使用量和使用次数的监管力度。从2011年开始,每年对生产基地的土壤、水、大气等环境抽检,面积不低于1000万亩。严格执行绿色食品质量标准,杜绝企业在生产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确保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提高绿色食品产品抽检频率,对大宗产品抽检率达到30%,高危产品抽检率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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