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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委绿色食品“四大工程”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开展企业联合进超市的试点工作。鼓励支持1至2家大型流通企业在上海、深圳组织我省绿色食品“捆绑”入市,提高入市率和市场占有率。2011年,先组织绿色食品大米和山特产品进入上海、深圳各大超市。到2013年,进入“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超市企业数量达到600家。

  (3)鼓励扶持企业在大中城市建立绿色食品连锁店和销售专柜。重点支持北大荒商贸集团和寒地黑土农业物产集团等企业在经济发达地区建立绿色食品连锁店(专柜)和营销网络,拓宽销售渠道。到2013年,省外绿色食品销售网点力争达到1500家,销售额达到100亿元。

  3.重点促销工作。

  在建设上述有形市场的同时,还要加强经贸活动,切实做好大型展销会等无形市场的建设工作。

  (1)举办“黑龙江绿色食品展销周”。每年利用春节前的销售黄金时机,在省内外举办绿色食品展销周,吸引更多专业客商和消费者洽谈、订购、消费绿色食品。搞好探索,积累经验,逐步将举办地延伸到上海、广东以及香港等经济发达地区,把“黑龙江绿色食品展销周”打造成为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专业展会。

  (2)积极组织参加国内外大型展会。继续参加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展会,不断拓宽市场,将我省绿色食品打入国际市场。重点组织好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德国纽伦堡国际有机食品展会等国内外大型展会的参展工作。

  (3)做好品牌培育工作。切实增加媒体报道密度,提升宣传层次,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告等,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黑龙江绿色食品整体公益性宣传,打造黑龙江绿色食品品牌。

  (二)龙头企业“绿色化”工程。“绿色化”是食品加工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总量中绿色食品的比重,是衡量和评价绿色食品企业的关键指标。为使规模庞大的农产品加工业成为绿色食品产业,必须加大绿色食品产品开发力度,切实推进食品加工龙头企业“绿色化”建设。

  1.提高大型龙头企业“绿色化”率。目前全省大型食品加工企业所生产的绿色食品在其生产总量中比重不高,绿色食品加工量仅占农畜产品加工量的46%,因此,要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提高龙头企业“绿色化”率。一是提高食品加工龙头企业产品总量中绿色食品的比重。引导大型企业增加绿色食品认证数量,扩大生产规模和加工总量。二是鼓励国内外大型企业进入绿色食品领域。通过继续实行认证补贴、参加展会、对接原料基地和强化服务等措施,引导大型企业开发认证绿色食品。力争2011年年底销售额超亿元的绿色食品企业达到65家,2013年达到100家(比2010年增加40家)。2011年,全省绿色食品大型企业产品“绿色化”率要达到52%以上,2013年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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