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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专项清理工作的意见

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专项清理工作的意见


各党支部,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苏纪办发[2008]6号《2008年全省党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苏纪办发[2008]13号《关于开展“小灵通”等通信工具捆绑办公电话清理工作的通知》及全省党风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现就我局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专项清理工作内容

  根据省纪委部署,结合我局实际,2008年我局开展专项清理工作主要突出以下三项内容:

  (一)关于小灵通、手机与办公电话“一号双机”的专项清理。其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小灵通、手机等通信工具挂靠办公电话捆绑使用计费,或以其它方式用公款报支应由个人支付的通信费用的。

  (二)关于“小金库”的专项清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违反规定私自设立的“小金库”、擅自开设的银行账户等,坚决予以取缔。

  (三)关于奢侈浪费行为的专项清理。对照中央和省有关公务消费活动的规定,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用公款大吃大喝或为个支付消费费用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消费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活动。

  二、专项清理工作范围

  我局专项清理工作范围主要为:局机关、局直属单位及所属的协会、学会等。

  三、专项清理工作方法

  专项清理工作以自查自纠为主,实行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各支部、各单位(处室)自行清理纠正、总结上报的基础上,局纪检组、监察室牵头组织进行重点检查。

  (一)自查自纠。各支部、各单位(处室)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规定,重点围绕:小灵通、手机与办公电话“一号双机”捆绑使用计费,单位或部门私自设立“小金库”、违规擅自开设银行账户,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工作日午间饮酒等行为,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中发现上述情况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对以各种方式用公款报支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要限期整改、全额补交。

  (二)重点检查。按照“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在各单位(处室)自查自纠基本结束后,局纪检组、监察室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检查中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已经纠正、整改的,一律不予追究;对规定期限内:小灵通、手机与办公电话捆绑使用计费仍未办理停机销号手续的,“小金库”清理中弄虚作假、违规开设及使用银行账户仍未纠正的,以及奢侈浪费、顶风违纪等,要按照党纪政纪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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